漢儒通過三綱,要皇帝放棄獨裁。
通過三綱,儒家把社會中“君”、“父”、“夫”這三種有代表性的人的社會地位拉平,讓皇帝的權威從金字塔的頂端,降到只等於一個普通的已婚男人。又讓任何一個已婚男人的尊嚴,從社會的最底層,升到等於一個皇帝。
儒家三綱使站在國家權力最頂端的皇帝,與在每一個小老百姓家的男人,就獲得了同等的重要性。
正因為所有人在社會中存在的意義相同,他們才能相互認同,皇帝與人民,才能在儒家易理這個框架中,或者說在陰陽學說的框架中,統一起來。
這就是漢儒董仲舒講的大一統的社會意義所在。
通過儒家三綱而確立的家天下社會制度,作為人類文明史上的一種政治制度,就是要讓人民來當自己的家,做自己的主的政治制度。這種政治制度可以稱之為真正的民主制度。
這與摩登時代裡的民主不同。在摩登時代裡,民主社會裡的民主,從政治學的角度看叫做代議制民主。人民獲得的只是選舉權,並沒有真正的當家做主。
所以,孫中山先生認為,這種民主不應該叫做民主,只應該叫做民權,就是人民有選舉權的意思,並不是說人民來當家作主。
可是,有誰能夠說,儒家提出的三綱,不是要讓人民來當家作主。
三綱作為一種政治制度,就是要讓人民來當自己的家,作自己的主的政治制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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